郑州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领取办法在这里!
6月21日上午10点和7月7日上午10点,郑州将通过“支付宝APP”、“郑好办APP”发放1000万元餐饮电子消费券。
发放及使用时间
第一期餐饮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0:00,2023年7月2日24:00前使用完毕,未使用核销完的收回,进入第二期进行发放。
第二期餐饮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2023年7月16日24:00前使用完毕,未使用核销完的收回。
发放金额和平台
本次餐饮消费券共计1000万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郑好办APP”首页中部图片链接,跳转到“支付宝”活动页面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首期未使用核销完的,进入第二期进行发放。
打开“郑好办”,最后跳转到支付宝小程序领取
发放种类和使用规则
本次餐饮消费券为券额25元的单张消费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每人每期限领取使用1张。
使用核销办法
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的餐饮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域内的餐饮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
注意事项
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H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