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文: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近期,我省部分地方和高中出现公开发布高考喜报、高分学生名单等现象,这种行为加剧了教育焦虑,破坏了教育生态,也加重了学生负担。
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规范中高考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一、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各地要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指导,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升学率,严禁通过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搞“隐形变异”的违规宣传炒作,严禁组织中高考“状元”报告会或以中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组织宣传活动,任何学校、培训机构、高考复习机构严禁张贴学生分数、录取信息。
二、建立科学的学校质量评价体系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建立科学的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严禁用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严禁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给辖区内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严禁依据中高考成绩为学校、教师、学生排名;严禁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三、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进一步理清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违规顶风宣传的地市和学校,将对其全省通报批评;公办学校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其获得的荣誉称号;民办学校出现违规行为,视情况减少次年招生计划或取消招生资格;培训机构、高考复习学校出现违规行为的,将其纳入管理黑名单。
编辑:H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