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36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
7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印发《关于支持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若干措施》,围绕项目建设、创新创业等提出36条支持措施,同时出台《关于推广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典型做法的通知》,向全省复制推广32条创新举措,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送上政策“大礼包”。
去年3月,我省公布包括郑州市中原区、郑州市高新区等在内的20个县(市、区)为河南省首批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地区用超常规举措努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
作为配套支持政策,此次发布的36条举措涉及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等13个省直部门,覆盖项目、创新、金融、培训等多个领域,着重鼓励试点地区改革突破、创新探索。如赋予示范城市试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推荐等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统筹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城市试点相关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和绿色改造等;支持示范城市试点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新路径等。在明确支持内容的同时明确落实单位,确保扶持到位。
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发展一年多来探索出了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带来何种启示?此次,向全省推广的32条“金点子”令人眼前一亮。
郑州市中原区通过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柔性监管,通过慎重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对有过错个体商户的处罚起征点从1万元降为2000元,对企业的处罚起征点由5万元调整到1万元,对初次犯错、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够及时改正的免于处罚,极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郑州市高新区探索企业创新积分制,根据积分评价结果为企业精准匹配政策、金融、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2022年累计为2126家创新积分企业发放2.75亿元惠企政策资金。此外,巩义市建立的企业“星级评定”机制、长垣市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利益共享模式等均以“实打实”的改革突破收获企业“点赞”,进一步优化了当地营商环境。
“32条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各个重点领域,且突出‘从0到1’的创新突破,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在全省复制推广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更大助力。”省经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HN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