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以旧换新”全市八区推行,房龄20年可报名

顶端新闻 时间:2024-05-10 18:45 浏览:

5月10日,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承办的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公告发布暨集中签约仪式在郑州召开。

仪式现场宣布,郑州市二手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在郑州市内八区全面推行,城发安居公司收购二手住房房龄放宽至20年。

以下为公告原文:

依据《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我市于2024年4月20日在金水区、郑东新区正式启动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效果。

为支持更多的市民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吸收采纳换房群众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有关事宜予以调整:

一、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

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主城区八区全面开展“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二、调整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条件

(一)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 20年:

(二)房屋坐落区域为主城区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四)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五)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六)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七)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三、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

2.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

方式一:通过电脑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依次点击“以旧换新”栏目→“收购报名”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侧“我要参加城发收购”报名参加;“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也可通过郑州360房产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链接登录。

方式二:通过手机在支付宝搜索框输入“郑房交易”进行搜索,选择“郑房交易”小程序,依次点击“首页一以旧换新一收购报名”报名参加。

五、咨询服务

二手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400-126-1666

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0371-67881017

编辑:H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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