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既是我市首次协同立法实践、区域协同治理的创新,也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进一步巩固贾鲁河综合治理成果,以法治之力守护千年古河。
郑州首次实践协同立法
郑州贾鲁河,宛如一条碧绿的绸带,环绕在城市腰间。它不仅是一条自然的河流,更是郑州的文化符号和历史见证,承载着无数人的乡愁与记忆。
为贯彻“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的治河理念,推动贾鲁河流域系统治理、协同发展,去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部署下,流域四市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开展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并确立了“省人大统筹、郑州市牵头、四市共同起草”的模式。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郑州市作为牵头单位,以“修订”形式参与协同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扎实有效推进协同立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了郑州担当。2024年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批准郑州、开封、许昌和周口四市的贾鲁河保护条例,四部《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同时施行。
“这是我市首次协同立法实践,是区域协同治理的创新,也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既回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又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作为贾鲁河发源地,我市主要从制度体系建设、水生态保护和水灾害防治、协同执法等方面建立协同制度,实现跨区域协作。
建立市际区域协同会议制度,加强与开封、许昌、周口等兄弟城市的沟通协作,定期协商解决流域水生态保护等重大事项,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与开封、许昌、周口等地协同推进贾鲁河流域基础建设,提升贾鲁河流域综合承载能力;建立防洪工程联合调度机制,统筹做好贾鲁河流域水灾害防治。
逐步放开堤顶道路
原《条例》制定时,贾鲁河综合治理还在进行施工,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安全和防汛等因素,彼时规定了堤顶道路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目前,工程建设已基本结束,贾鲁河堤顶道路可否通行?
对此,市水利局负责人介绍,为满足市民到贾鲁河亲水休闲娱乐的需求,让群众充分享受贾鲁河治理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对堤顶道路通行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逐步放开堤顶道路,方便市民通行:沿河两岸滨河路、丽水路已经通车且与贾鲁河堤顶道路能够相互衔接,满足车辆通行要求的,可以放开堤顶道路,满足市民通行需求;沿河两岸滨河路、丽水路尚未建成的路段,考虑到停车及市政道路和防汛路段衔接等问题,需待建设完成后,再进一步放开相应的堤顶道路。
堤顶道路放开后,休闲娱乐人数与车辆会大幅提高,我市还将采取提升车流量较大区域堤顶道路级别、提高管养标准、在防汛路与社会市政道路交叉路口增设限速限高限重设施、增加安保巡逻人员、积极引导社会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场等措施,保障堤顶道路畅通,方便市民通行。
需要提醒的是,贾鲁河承担着全市85%的洪水下泄任务。防汛期间,贾鲁河堤顶道路是为防汛、抢险车辆、物资通行的便捷通道,承担着防汛抢险的重要职能。根据《条例》规定,在此期间禁止与防汛无关的一切车辆通行。
除部分禁钓区外其他区域全部放开
对于垂钓爱好者而言,最为关注的是贾鲁河沿线是否可以钓鱼?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贾鲁河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满足市民休闲需求,新修订的《条例》规定除部分区域禁止垂钓外,贾鲁河其他区域全部放开。
禁止垂钓区域包括四个方面:
天鹅保护区禁止垂钓。划定贾鲁河疣鼻天鹅栖息地保护管理范围是东起京广快速路、西至科学大道。高新区属地管理段:东起高新区欢河桥下游420米,西至科学大道;惠济区属地管理段:东起京广快速路,西至高新区欢河桥下游420米。
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禁止垂钓。出于对垂钓爱好者人身安全考虑,沿河道拦河坝、闸上下游范围、高压线下左右50米范围内严禁垂钓。同时《条例》实施后,拦河坝、闸区域将会设置比较明显的禁钓区标识标牌。
防汛响应期间禁止垂钓。降雨期间河堤湿滑,河道水位变化大,考虑市民人身安全,防汛响应期间禁止垂钓。
其他需要禁止垂钓的区域。后期将征求相关部门、沿河区县(市)、开发区管委会、部分社区及钓鱼爱好者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安全和市民休闲需求,设置禁钓区。除以上区域和时间段禁止垂钓外,贾鲁河其他区域全部放开,供广大垂钓爱好者休闲娱乐。
编辑:HN007